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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员会 材料团委【2014】27号     关于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: 材料学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14年6月上旬举行。为了保障会议的顺利召开,现将有关代表的条件及产生办法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代表条件 本次大会设当然代表及班级代表。 1、当然代表条件: (1)任职条件:①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(含)学生干部;②非毕业班2013—2014学年的班长、团支书;③本科生各党支部支委。 (2)非两委委员候选人。 当然代表不占班级代表名额。 2、班级代表条件如下: 各班级成员符合以下条件均可当选本次大会代表。 (1)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要求上进。 (2)学习刻苦努力,入学以来学习绩点在班级的前80%。 (3)道德品质优良,为人正派,办事公道,是非分明,有参政议政能力,能如实、客观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,热爱学院,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行使民主权利。 (4)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,2013—2014学年未受任何处分。 (5)团结同学,乐于为同学服务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。 (6)非两委委员候选人。 二、班级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: 1、班级代表须经班级民主推选产生,推选时到会人数应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/3。 2、各班可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为班级总人数的20%(四舍五入)。 3、各班在推选时应兼顾男女比例,少数民族、境外生代表比例,应该兼顾在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,代表应具有广泛性和先进性。 请各班认真组织代表推选工作,并于2014年5月20日下午5点前将各班级代表成员名单汇总表(纸质版)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[email protected]。   附件: 材料学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.doc(点击下载)   共青团91视频-91视频av
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|